律师档案
黄释煜
黄释煜律师
内蒙古 包头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黄释煜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仲裁协议(二)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12-09 14:16)    点击:167

  仲裁协议(二)

  当事人____与____同意将双方之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合同所产生的争议提交____仲裁机构(或者某仲裁员)按照____仲裁规则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仲裁概念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当事人之间按照有关规定,事先或者事后达成协议,将双方因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而发生的纠纷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争议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用仲裁方式处理纠纷,具有当事人自愿、程序简便、不公开审理、解决纠纷迅速等特点。仲裁机构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是民间组织。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裁决的权利来自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仲裁行为属于民间裁判行为,不是国家裁判行为。我国仲裁法对仲裁组织、仲裁原则、仲裁协议、仲裁监督和仲裁规则等基本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仲裁所具有的自愿性、公正性、独立性和民间性,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

  2.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发生的财产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取得对该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异议的,则协议仲裁就不成立;二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事后约定将双方的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三是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条款既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无效。即使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这就是仲裁条款的相对独立性的具体体现。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指双方当事人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比如,某企业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企业发出一份传真告知公司,该纠纷可以向某仲裁机构仲裁。公司回电认为可以。则企业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事项必须订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一方当事人实际提请仲裁的争议和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都不得超越仲裁协议中所规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项。

  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不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比如伦敦仲裁院、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黄释煜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经济仲裁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黄释煜律师,黄释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黄释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64729862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黄释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包头律师 | 包头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黄释煜律师主页,您是第10018位访客